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全国拟资助18名青年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
我单位将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推荐上报,每个组织推荐部门最多推荐10名候选人。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3年8月21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方向、手机号和邮箱,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学院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科技处。
本指南仅面向中国杰出青年科研人员赴法工作交流。法方科研人员来华由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高等教育科研和创新部负责。
相关信息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6.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7.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8.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9.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二、申报领域
2024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
三、资助方式
1.2024年度拟资助18名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2.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两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3.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4.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位不得截留经费。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工作同意书(附件4),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 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职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其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学校汇总后提交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推荐,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执行管理机构,每个组织推荐部门最多推荐10名候选人;
3.组织推荐部门指派出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派出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4.派出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科研机构与高校。
附件:1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docx
2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申请书.doc
3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汇总表.docx
4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工作同意书.docx
5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派出协议(入选后签订).docx
6 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赴法同意书(入选后签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