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11-16浏览:321设置

各学院/基地:

近日,科技部在线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1130日(周三)80012311600。  

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2112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jzhang@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附件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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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名称

业务咨询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

010-68104430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设1名负责人。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

2、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

  • 填写预申报书:根据项目指南,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预申报书经相关单位推荐后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1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38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40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6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9.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跟科技处反馈相关信息,提交项目信息表(见附件)。

2.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2112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jzhang@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附件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准,不接受口头申报。

 

 

四、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申请资格要求,以及申报人限项要求等其他内容请详见申报指南通知及相关附件,附件已通过邮箱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科技处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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