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11-07浏览:186设置

上海市2023年度农业科技领域项目指南已发布。其中,专题一至,我校可牵头申报;专题五面向特定申报主体,鼓励有意向的老师联合相关单位申报。请各院系及时组织申报,并于2022111016:30前将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发至ytxu@admin.ecnu.edu.cn。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受理个人或口头申请。

 

科技处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54836157, 62233174

邮箱:ytxu@admin.ecnu.edu.cn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2〕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

研究目标:培育若干适应上海气候环境等生长条件的水稻、绿叶菜、淡水虾、特色水果新品种,获得新品种认定或审定证书。

研究内容:1.培育具备抗纹枯病性状的水稻新品种。2.培育具备耐热且抗炭疽病性状的绿叶菜新品种。3.培育具备生长速度快、抗病性强、适合高密度养殖等性状的淡水虾新品种。4.培育适宜上海地区种植且丰产性强的水蜜桃或黄桃新品种。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二、垂直农业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智能化节能型垂直农场有关硬件设施及控制软件并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发可精准调控温度、湿度和光照的智能化节能型垂直农场控制系统,并在种植高度5层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垂直农场示范应用,单位产量较传统植物工厂提升20%以上,单位面积能耗较传统植物工厂降低30%以上。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三、食用农产品保鲜及储藏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食用农产品保鲜和储藏技术并建立技术规范。

研究内容:1.开展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保鲜技术研究,建立保鲜技术规范,采后保鲜期(包括货架期)延长一倍以上,采后损耗率控制在10%以下。2.开展稻谷、糙米、大米防虫防霉等大规模综合储藏技术研究,将储藏稻米减损率在原有基础上降低20%以上。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技术并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福寿螺、草地贪夜蛾、美国白蛾等危害农业生产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发应急扑灭技术,灭除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发生物防治技术,并在不小于50亩的示范区域开展示范应用,防治率达到80%以上。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五、生物农药及动物疫苗研发

研究目标:研发高效环保新型生物农药和预防重点人畜共患病新型动物疫苗,取得相关申报受理号。

研究内容:1.针对不同种类病虫害,开发微生物农药、生化农药、RNA及小肽类等新型生物农药,取得上海市新农药登记申请受理号或国家农药登记证申报受理号。2.针对危害人畜健康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开展亚单位疫苗、活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等新型动物疫苗研发,完成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取得临床试验申报受理号。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六、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和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农艺等农业科技成果在星创天地、国家及上海市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示范应用推广研究。

相关要求:由登记在册的国家及上海市科技特派员领衔申报。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七、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研究目标: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内创新主体开展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农业新品种、农产品加工技术、水产养殖技术等重要创新成果在浦东、崇明、金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转化应用。

相关要求:由注册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内的企业申报,每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时须扫描上传浦东、崇明或金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函。

执行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12月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上海市2023年度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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