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限额申报。由各院系统筹考虑、择优推荐,学校集中评审。为保证校内遴选的有序进行,请各院系于2021年7月23日下班前将推荐申报人选信息发至ytxu@admin.ecn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54836157, 62233174
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 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科〔2021〕2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曙 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 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 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 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校(单位)“曙 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 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2021年度“曙 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申报本年度“曙 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 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 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 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 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校(单位)于8月13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曙 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和《2021年度曙 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汇总表请登录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系统https://huoban.shedf.org.cn在线填报后导出)报送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hedf1993@126.com,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思想政治类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C室),电子文本发送至deyuzhongxin@126.com。
本通知的电子稿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市教委联系人:姜冠成,联系电话:23116822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华彪、余瑾芳,联系电话:62326182、62326188
思想政治类项目联系人:车车,联系电话:64163885
【附件】沪教委科〔2021〕2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 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