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9-25浏览:77设置

各学院/基地: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指南及形式审查相关内容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邮箱,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通知内容具体见如下链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24/5578.html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除下述内容,其他内容详见科研秘书转发的邮件附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2)合理编制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投入资金预算。


三、填报程序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项目申报限项要求、形式审查要求等详见附件,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邮箱)

   

具体申报要求及各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相应专项附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8:00至2024年11月3日16:00。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4年10月8日(周二)16: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反馈至邮箱( dlwu@bio.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邮件附件表格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010-84665557(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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