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现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闵行校区办公楼1103办公室。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17:00时。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候选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科技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