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原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指南已发布。我校可限额推荐,请各院系组织申报,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不超过1名拔尖和1名青年申报。烦请于2024年9月18日16:30前将推荐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发至ytxu@admin.ecnu.edu.cn,如有通过“顶尖专家推荐”渠道申报的,也请一并告知,以便后续审核。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受理个人或口头申请,逾期恕无法受理。校内将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遴选及填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54836157,62233174
邮箱:ytxu@admin.ecnu.edu.cn
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4〕2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原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一)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培养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二)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培养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志于在科技创新一线潜心钻研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带头人。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 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2.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 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
拔尖项目包含两个专题: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中人才结构、梯队配置合理。
3. 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 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优秀学术带头人专题: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优秀技术带头人专题: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二)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包含两个专题: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技术带头人。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或未来有望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
3. 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 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专题: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优秀青年技术带头人专题: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三、推荐选拔方式
1. 单位推荐。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组织人才申请、遴选和推荐工作。
2. 顶尖专家推荐。每位顶尖专家每年仅可在1个平台推荐1名东方英才计划(除团队和创业项目外)同领域优秀人才。若申请人获得同领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等顶尖专家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占单位推荐额度。专家推荐均需通过线上评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避免重复推荐。专家推荐超过1名的,按照手写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以最先推荐的人才为准。
3. 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科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报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审核同意后组建科技平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一)推荐申报
1. 单位注册(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s://www.sh-italent.com/PolicyGuide/TalentPlanIndex.aspx?ID=42622),根据提示完成单位注册。已使用过该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2. 个人填写、单位审核推荐(2024年9月19日-10月8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登录“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注册信息,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材料。非申报人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而取得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后填报。
顶尖专家推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内点击“上报”,完成网上上报。
另外,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优秀技术带头人专题和青年项目科技平台优秀青年技术带头人专题还需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需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2024年10月9日—10月22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书网上提交成功的视为有效申请。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
(三)组织评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严明评审纪律,严肃评审风气。由科技平台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防评审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对“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甚至利益交换等违反评审规定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关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
(四)审核审议
拟建议人选名单经科技平台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
(五)确定公示
向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报送建议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政策咨询:
李老师,联系电话:63875151-667
袁老师,联系电话:63875151-664
付老师,联系电话:23112531
技术支持:
高老师,联系电话:1771286034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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