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9-07浏览:116设置

各学院/基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指南及形式审查相关内容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邮箱,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通知内容具体见如下链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06/5567.html

注: 本专项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除下述内容,其他内容详见科研秘书转发的邮件附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可以申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的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5)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三、填报程序

本专项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如下: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限项申报要求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项目申报限项要求、形式审查要求等详见附件,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邮箱)


具体申报要求及各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相应专项附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8:00至10月25日16:00。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4年9月24日(周二)16: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反馈至邮箱(jzhang@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邮件附件表格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010-58884898,8226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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