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07-19浏览:363设置

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基地:

近日,科技部在线公布了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相关信息如下: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71808:00202281716:00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2721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附件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 项目旨在面向社会征集灵敏度高、检测时间短、成本低、通量灵活、产业转化成功率高的新冠快速检测产品,建立起完善的新冠试剂质量评价和应用推广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国新冠病毒感染“早发现”和“快速发现”的能力,并为未来疫情防控提供技术储备。

2. 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3. 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630日前。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3.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71808:00202281716:00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业务咨询电话:010-88225047

 

 

科技处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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