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九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0-16浏览:91设置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九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31115之前与我们联系。相关情况见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九届例会拟于2024年在斯洛伐克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规划。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中斯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学、研究与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帐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211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段予莹(政策咨询)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xudw@cstec.org.cn

 

2. 斯方联系人:

斯洛伐克教育、科学、研究与体育部欧洲和国际科学政策司Andrea Danková女士

电话:+421 2 5937 4715

电邮:andrea.dankova@minedu.sk

网站:www.minedu.sk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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