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及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21-04-20浏览:3211设置

为了鼓励我校各学科教师及所在单位与附属医院或学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医教深度融合,共同开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拟设立“附属医院合作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并开展2021年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经费来源及项目规划

基金校内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1年预算为200万元,建议附属医院或学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最少按照资助金额的11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2021年基金拟资助20个合作团队(其中与附属芜湖医院合作项目拟立项10个,与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学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项目拟立项10个;具体立项情况视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项目资助周期为1年,每个团队资助10万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目标

本基金主要资助我校实体科研单位或重点研究基地与附属医院或学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科研团队开展科研合作,团队主要参加人员应为45周岁及以下的科研人员及研究生。资助目标及考核指标是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建成高水平学科交叉研究团队,于1-3年内申请并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规定

基金项目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章程(2017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管理细则》(华师科[2017]2号文)及《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与附属医院开展科研合作暂行管理办法》(华师科[2021]4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是经费支出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2021年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请者应具有与各附属医院或学校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的历史或较强的工作需求及相关的科研基础,如实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合作申请表》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书》,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至院系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于426前统一汇总至科技处(电子版),科技处将尽快协同医学与健康医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评审。

科技处联系人:张靓威,电话:13601807946,邮箱:lwzhang@sist.ecnu.edu.cn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合作申请表.docx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科技处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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