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协合同签订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签订的外协合同进行公示:
项目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合同名称 | 外拨金额(万元) | 合作单位 | 经费用途 |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量子痕量检测技术及其在医药食品与环境治理方面的应用 | 18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海南研究院) | 技术服务 |
以上合同签订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相关外协合同自动作废,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公示期间对合同签订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实名提出异议。
科技处联系人:朱立峰
联系电话:54345100
联系邮箱:lfzhu@kj.ecnu.edu.cn
科技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