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为加快建设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规范闵行区科技项目管理,完善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的要求,我委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及专家作用
面向上海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公开征集技术、财务、投融资、卫生等方面专家。
入库专家主要负责评审(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闵行区科技项目,包括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民生科技项目、区级研发机构、区级小巨人、区科技创业新锐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及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等。以上项目具体内容可查阅《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19〕3号)及《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科合〔2020〕2号)。(附件1、2)
二、 入库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以及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不受限;
4.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 专项条件
1.技术专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及以上,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
2.财务专家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证书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投融资专家
35周岁(含)以上,投资、保险等金融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有科技型企业投资成功案例或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卫生专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长期在卫生、医疗相关领域工作,熟悉行业技术及发展动态。
5.其他
自然科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所在单位需非本区。
三、 入库程序
(一) 入库申请
欲入库专家填写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可以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于3月2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 科委审核
科委对申请入库专家的入库资格进行审核。
(三) 社会公示
经审核通过,科委将于4月底前在“科创闵行”微信公众号、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上对拟入库专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 专家入库
公示无异议后,科委对专家信息进行统一入库,并通知相关专家后续事宜。
四、 其他事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专家资格:1.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专家群体声誉;2.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重大社会公共利益;3.不公正履行专家职责,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提供虚假、无效材料取得入库资格。
五、 联系方式
闵行区科委科技服务科 叶佩琳、陈红 64986121、64986061
邮箱:yepl@shmh.gov.cn;ye-131@163.com
附件1.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docx
附件2.关于印发《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闵科合〔202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