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专题一、专题五、专题六均面向特定申报主体。我校可申报的范围为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报至院系科研秘书,经院系汇总后,于2020年3月24日15点前将汇总表(见附件)发至ytxu@admin.ecnu.edu.cn以便审核申报条件及后续通知网上填报事宜。本项目限项,如超出名额限制,需校内遴选。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受理个人申请。
科技处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62232323、62232341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馆一品”
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个成体系、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的“一馆一品”科普活动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定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单独申报。
考核指标: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2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开展“一馆一品”线上推广不少于6场次,线上推广视频内容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限项要求:每个场馆限申报一个“一馆一品”建设项目。
专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制和推广
研究目标:支持创制一台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普舞台剧并推广。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考核指标:科普舞台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科普舞台剧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科普舞台剧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专题三、系列科学实验节目的创制和推广
研究目标:支持创制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学实验节目。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包含不低于2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项目执行期内,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开展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10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5场。系列科学实验节目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并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专题四、“科普集市”公益科普活动
研究目标:支持在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开展大型系列公益科普活动,推广最新科技产品及科研成果,丰富上海市民生活,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考核指标: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线上(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好,一般应包括科技产品体验、科学秀表演或动手实践体验活动等(竞赛类活动除外)。“科普集市”应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举办(上海科技节期间除外),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2天累计不少于9天。“科普集市”须统一使用上海市科委“科普集市”主视觉和标识,须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信息并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共享。
区级推荐:须经各区科委(协)推荐并给与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每区限推荐1个。获得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包含经费匹配承诺的推荐函。
专题五、学会科普活动
研究目标: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结合学会特色,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面向公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打造学会科普品牌。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申报。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策划形成一套科普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百姓现实需求。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竞赛等。根据活动方案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举办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活动。活动信息应首发或者同时发布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时间需要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函。
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学会科普活动”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专题六、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
研究目标:支持报刊、新媒体聚焦国家或上海科技奖励获奖项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面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成果。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1)本市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可以申报;(2)至2019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单位可以申报。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在报刊或新媒体上,以专栏的形式普及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上海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获奖成果。科普化创作内容应兼具科学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每月发表不少于2篇(部),每篇文章不少于2500字或每部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开展线上推广,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培养形成一支科普创作的团队。项目完成前,需将项目成果汇集成册并出版发行。
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1.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14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