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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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报至院系科研秘书,经院系汇总后,2020年3月9日13点前将汇总表(见附件)发至ytxu@admin.ecnu.edu.cn。审核申报条件后,再进行网上填报,最终经学校提交至科委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62232323、62232341

邮箱:ytxu@admin.ecnu.edu.cn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8-01-01及以后出生)

2. 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

6.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实行优先支持政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3月30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附件: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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