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科学研究委员会(理工科委员)举行专题研讨会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研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

时间:2020-11-17浏览:365设置

20185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示要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随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今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部、科技部联合颁布《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115日,校第三届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理科委员会议,讨论落实中央及部委文件精神,探索如何建立适合学校发展的科技评价体系。会议由科学研究委员会主任丁平兴主持,为听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会议邀请人事处施国跃处长出席。

 

  会上,各位委员展开热烈讨论,深切感到从中共中央、国务院至相关部委如此高密度地发文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以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实属罕见,应该认真学习,并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委员们高度评价中央及部委文件中提出的改革教师评价、改进科研评价等系列规定,完全拥护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体系和路经;不唯论文数量和不以刊评文,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其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影响力;完善学术同行评价机制,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任务。

 

  就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及部委系列文件的精神,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建议学校广泛宣传、组织广大老师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对照教育部、科技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特色,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体系,修订并完善适合于我校发展的科技评价等制度和机制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引导学校科研工作回归初心。

 

 

文、来源|科技处 编辑|宁沛灵 编审|吕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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