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202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本项目限额申报,各院系可择优推荐1人。请于2020年10月22日9:00前将推荐人选信息发至ytxu@admin.ecnu.edu.cn。为保证校内遴选的有序进行,请及时进行申报与推荐。
联系人:许宇田、王华
电话:62232601、62232341
邮箱:ytxu@admin.ecnu.edu.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科〔2020〕29 号
各高等学校、上海社会科学院: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 2020 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 30 周岁以下(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 A 类、B 类,A 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 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6 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2 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 12 至 36 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 A 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 A 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 1 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 A 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六、学校应该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 12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 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 号)实行。
九、“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校(单位)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一式六份)和《2020 年度“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请登录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系统 https://huoban.shedf.org.cn 在线填报后导出) 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 80 号灰楼 203 室),电子文本发送至 shedf1993@126.com,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本通知的电子稿及项目申请书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刘波、姜冠成,联系电话:23116742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杜春桃,联系电话:6232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