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12个“十四五” (第四批)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5-17浏览:1705设置

各学院/基地:

近日,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在线公布了“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12个“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相关信息如下,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日8:00至7月7日16:00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1年6月3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附件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专项名称

科技部

咨询电话

1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

010-88387119

2021申报项目&揭榜挂帅)

010-88387129

2

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

010-58884866

3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010-88225108

4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

010-88387119,010-88387129

5

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010-58884898

6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

010-88225137

2021申报项目&揭榜挂帅)

7

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

010-88225137

8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

010-88225198

9

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

010-58884826

2021申报项目&揭榜挂帅&部省联动)

10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

010-58884827

2021申报项目&揭榜挂帅)

11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010-58884885

12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

010-58884885

 

一、项目组织及申报要求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2.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提交预申报书。专业机构对预申报书形式审查,经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因此预申报入围答辩评审的重要前提。请各申报人积极准备、加强组织,联合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团队组织申报。同时,建议成立一个稳定的申报工作小组,并明确任务分工。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任务负责人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4.请详细阅读申报通知、指南内容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特别是审核项目申报人员的限项问题,项目申报团队一定要同所有申报人员本人一一核实。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名称后有标注)不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 家。项目设 1 名项目负责人,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应为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 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常规项目下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的,青年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年龄要求,与青年科学家项目一致。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四、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跟科技处反馈相关信息,提交项目信息表(见附件)。

2.提交项目信息汇总表。请各学院汇总本院申报的信息,并于2021年6月3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写在附件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电话及邮箱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科技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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